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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正式修改《出口管制條例》
6月19日,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BIS)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了新的臨時最終規則,該規則對《 出口管理條例》(EAR)(15 CFR第730-774部分)進行了修正, “實體清單”中由華為組織指定與建立5G應用標準有關的技術將附加許可要求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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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指出, 無論“實體清單”上的名單是否是標準制定的成員或參與成員,對“技術”是否適用于EAR的評估都是相同的。
規則指出,鑒于美國在標準組織中的參與和領導的重要性,以及考慮到華為參與標準組織所引起的持續關注,該規則修訂了實體列表,以授權某些未經許可的技術發布。
該規則自2020年6月18日起生效。在2020年8月17日或之前提交評論。
據悉,如果是出于開放性、平衡、正當程序等目的而發布的技術,被發布為EAR99或僅出于反恐(AT)原因而在Commerce Control List中受控制的EAR技術,為有助于修訂或開發標準,可能會發布給包括華為在內的未經許可的標準組織成員。
新規下, 美企在特定場景就可以直接和華為披露、討論相關技術細節,不再需要先向美國政府申報。
去年5月,美國將華為列入“實體清單”,即美國公司向華為出售或轉讓該國技術需要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發放許可。
美國限制華為的居心并未減弱
對于美國商務部的這份新規,有業內人士和政府官員認為不應被視為美國在限制華為問題上的決心有所減弱的跡象, 而是為了扳回美國在5G標準制定方面的劣勢。
美國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在接受福克斯商業網采訪時指出,“ 這項改變實際上只是一個澄清,并不是說明我們在幫助華為。我們做的只是讓全球標準更易對稱。這有助于確保5G無處不在。”
允許美企與華為就“5G網絡標準制定”進行合作,不代表華為沒有任何國安風險,“美方對華為設備可能存在間諜活動的擔憂仍然存在,并將繼續反對在5G網絡中使用華為技術。”羅斯補充道。
美國業內人士稱,過去,由于美國公司不確定它們被允許分享哪些技術或信息,導致美國工程師減少了5G標準制定的參與度,從而給了華為更大的話語權。但是在新規下,美國企業在特定場景就可以直接和華為披露、討論相關技術細節,不再需要先向美國政府申報。
來源: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