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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警!馬來西亞稅改,進口加收10%消售稅!
近期,馬來西亞政府宣布,自9月1日起恢復征收“銷售服務稅”(SST),其中銷售稅的稅率在5%-10%(5612種商品征收10%的銷售稅,793種商品征收5%的銷售稅),服務稅的稅率在6%。
銷售稅的征稅范圍是:
除了免稅商品外,所有馬來西亞納稅人生產、銷售、使用或處置的應稅商品,以及應稅的進口商品。
受影響的企業是:
根據2018年銷售稅法案,在馬來西亞生產、銷售、使用或處置商品且年銷售額超過50萬馬來西亞林吉特(約825618人民幣)的已登記或應登記的公司。
關系到中國出口商的是: SST適用于馬來西亞生產、進口的應稅商品!進口原料需征收5%的銷售稅,進口成品則需征收10% 的稅。(豁免商品除外,豁免的商品包括:馬來西亞出口商品、日常食品如雞蛋、蔬菜、水果、醫藥設備、教育用品如書本、250cc以下摩托車、自行車等。)
馬來西亞于1972年實施銷售稅,1975年開始實施服務稅,這個稅制運行了40年,直到2015年4月1日,他們搞了個消費稅(GST)來取代SST。但是GST的效果不好,造成物價上漲,老百姓怨聲載道。于是這次新政府上臺,就決定取消消費稅(GST),在9月1日起恢復銷售與服務稅 (SST)。
以前的GST,是多層次收稅,涉及制造商、經銷商、零售商以及消費者,每個層次均需要繳稅,以增值稅的方式征收,稅率為6%。
現在的SST,是單層次收稅,比如制造商做好產品賣給經銷商,這時就收銷售稅了;馬來西亞采購商在進口商品時,同樣因為是第一手,所以也需要直接向關稅局繳納SST。
簡單來說,制造商及進口商會被征稅,而不是向出售貨品的門市那一層去征稅。對于商品的源頭,相當于成本增加10%。
這次的SST,被他們成為“SST 2.0”,升級版所以肯定跟40年前是不一樣了。但是繳的稅是變多了還是變少了,物價是上漲還是下降,老百姓有沒有拿到具體的實惠,現在都不知道。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也說,目前SST的征稅清單并非最后定案,政府會視民眾提出的回饋意見適時做出一些調整。
目前馬來西亞國內也被這個變來變去的稅率搞得頭稀昏,政府派出了大批官員下到一線去給商家做指導和問題解答。
建議有馬來西亞客人的外貿人,主動與客人聯系一下,詢問具體變化,及時商討對策。
更多馬來西亞政府的官方信息,請至其官方網站查看:
目前馬來西亞市場情況還是很不錯的,中美貿易戰也給馬來西亞帶來了特別的機遇,中美雙方都有企業選擇去馬來西亞建廠,以減輕貿易戰的影響,我國這邊由馬來西亞去美國“曲線救國”的會更多一些。
不過需要我們做馬來西亞市場的朋友注意的是,強勢美元對新興市場貨幣的影響也波及到馬來西亞,但馬來西亞林吉特還沒有阿根廷比索、土耳其里拉、印尼盾這樣跌的兇殘,今年年初至今,馬幣兌美元大概貶值了2.6%。
目前馬來西亞國內對于本幣貶值也是相當緊張,該國專家預測或將繼續貶值,則馬來西亞進口商的成本會進一步增加。大馬人民也很害怕貨幣重蹈1998年覆轍,那次林吉特(馬幣)12個月內貶值約30%,經濟出現斷崖式下滑。
所以咱還是保持警惕,保持與客人的聯系。